近期,为进一步加强财务处理,建立健康有序的财务处理次序,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西南民族大学出台《西南民族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法对学校及各有些(含学校所属全资、合资、控股、参股公司、公司等经济实体)各项资金的筹集、处理和运用以及产业物资处理、运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活动。
《办法》明确了会计凭证审计、财务处理原则及内部控制原则审计、计算处理审计、财务收入审计、财务开支审计、净资产审计、各类资产审计、负债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内容。
《办法》指出,学校审计处要依据上级主管有些的要求和学校内部处理的需要,判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工作方案,报主管校领导赞同后实施。一起应将计算实行与决算审计列为年度常规工作,依据其工作进展,采纳不一样办法,对计算编制、调整、实行及绩效情况加以审计。审计报告出具后,审计处应及时将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有些。被审计单位及有关有些应在规矩时间内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定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履行,并将情况书面反应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