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会议要求从即日起,按照《遂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7月底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人员过渡工作。
凡在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应按本实施意见进行过渡。民办中小学校评了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也可参照公办教师的办法过渡。
凡应过渡而未过渡的人员,不能用未过渡的职称来晋升或确认中小学教师职称。民办学校和校外其他教育机构要通知应过渡人员并给其办理过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