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重生的第一天,我放下曾经的我,从头做起……”7月21日,四川攀枝花市东区公民法院,27岁的赵某在庭审现场忏悔不已。赵某是四川一所“211工程”名校本科毕业生,因深夜接连屡次掠夺独身女人,获利2300多元被捕。当天,法院一审宣判,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深夜作案 劫匪竟是大学生
2024年12月15日清晨2点过,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曼哈顿阳光电脑城楼,市民曾女士被一名男人抢走挎包,包内有600元现金及一部价值900元的手机。
2024年1月7日零时许,攀枝花市东区文景巷52号1栋北侧巷道楼梯处,市民廖女士被人从背后抢走挎包,内有现金800多元,作案男人将她按倒在地,想抢走手机但未成功。
1月19日零时许,攀枝花市东区公民街156号旁巷道处,市民韩女士被人从身后勒住脖子施行掠夺,她奋力呼救后抽身。仅一个小时后,邻近的市民王女士被人抢走挎包,内有现金80元。
接到报警后,警方很快就将嫌疑赵某捕获,赵某供认,上述四起案件均是他所为。令人感到惊奇的是,赵某并没有前科,也不是混混,而是四川一所“211工程”闻名大学的本科毕业生。
日子不顺 走上歧途被判10年
7月21日,此案在攀枝花市东区公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赵某某自述,在3岁时,他妈妈就逝世了,从此心里一向很自卑。2024年大学毕业后,没有融入社会,手机屡次被盗,还遭受了诈骗,搭档也借钱不还。同时,他的工作也不顺利,没有了日子来源,所以,他产生了去掠夺的主意。
在庭审现场,赵某在自我陈述时,对自个所犯罪过表明十分后悔,期望法官能给他一个痛改前非的机会。
法院审理以为,赵某犯掠夺罪罪名成立,其到案后照实供述罪过,其家属也积极退换了赃物,可从轻处分。依据《刑法》,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分金公民币5000元。杨辉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徐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