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县长、局长、乡长、村长、家长“五长”负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机制。
二是科学把握流动人口规律,建立健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生流动预测和管控机制,建立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做到人头清、数据准。
三是充分利用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转学等学籍管理,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是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增强课程适应性和教学吸引力,提高教育质量,防止学生因厌学而失学。
五是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益。
六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学生的关爱、教育和管理。